關于藥品交易中第五批未按合同供貨及未及時供貨企業的公示
來源:廣東省藥品交易中心【發布日期:2017-05-02】 點擊數:12876
各有關企業:
根據《廣東省醫療機構藥品交易監督管理暫行辦法》和《關于廣東省醫療機構藥品非誠信交易名單的管理辦法》的規定,按照省藥品集中采購制度改革專責工作小組會議要求,現公示第五批醫療機構投訴的未按合同供貨及未及時供貨配送的企業(含品規)(詳見附件),公示期為2017年5月2日至5月12日17:00,請各生產配送企業在公示期內針對不供貨和不及時供貨的品種及時供貨配送,對公示有異議的,可通過被授權人向我中心遞交紙質申訴材料。
公示期截止后,對仍未按規定對醫療機構配送不及時或不供貨的品規,將根據藥品監督管理辦法,由省衛生計生主管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取消該品規兩年內在我省的入市交易資格;不配送或不及時配送等不履行合同約定的,將根據藥品監督管理辦法,由省衛生計生主管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將配送企業列入廣東省藥品非誠信交易名單,取消該企業兩年內在本省的配送資格。
廣東省藥品交易中心
2017年5月2日
上一篇:
關于公示2017年第二次藥品交易競價產品經濟技術標得分的通知 下一篇:
關于將新上市的3個疫苗品種納入備案采購的通知